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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婚姻调查公司;婚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内容
添加时间:2025-04-24 点击:30
一、婚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内容
夫妻在婚姻期间,很多财产是共同所有的。常见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都算共同财产。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也在此列,像经营公司盈利、投资股票基金的收益。
知识产权收益,比如创作作品的稿费,同样属于共同财产。
继承或受赠财产,一般是共同的,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给一方的除外。
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的收益,还有住房补贴、公积金、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也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姻共同债务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婚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如下:
一是共债共签。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二人共同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此借款为共同债务。
二是日常家事负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像为家庭采购生活用品、支付孩子学费等产生的债务。
三是超出日常家事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也认定为共同债务。若不能证明,则为举债方个人债务。
三、婚姻共同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有哪些
婚姻共同财产分割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首先,根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其次,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