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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共同共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共同共有的方式表现为夫妻双方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重大财产处分通常需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例如,出售夫妻共有的房产,应双方共同决定。当婚姻关系解除或一方死亡时,才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双方对财产归属有约定,应按约定处理。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财产判定标准如下:
时间界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有特殊约定除外。
来源性质: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住房补贴等。
财产形式:无论是实物、货币、还是无形财产权等,只要符合上述来源及时间规定,均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实际判定时,需综合各方面因素准确界定。若有财产权属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程序明确财产归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部分追诉期多久
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部分的追诉期,适用一般诉讼时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若不存在特定重大理由,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在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