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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侦探;民法典继子女继承权
添加时间:2025-04-18 点击:27

继子女的继承权取决于是否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实践,继子女的继承权认定标准如下:
一、继承权的法律依据
法定继承人范围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明确涵盖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若存在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互享继承权,地位等同于婚生子女。
扶养关系的认定标准
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及教育(如未成年继子女或成年但无/限制行为能力的继子女)。
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经济支持或生活扶助(如成年继子女主动履行赡养义务)。
例外情形:若继子女成年后未共同生活且未尽赡养义务,则不视为形成扶养关系。
二、继承权的实践应用
案例分析
在调解案例中,法院认定继父李某因抚养继子张小某(15岁时共同生活)而享有继承权,符合《民法典》第1072条关于“拟制血亲”的规定。
遗产分配规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分遗产,但对尽主要扶养义务者或生活困难者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者少分或不分。
三、注意事项
证据留存:扶养关系需通过经济转账记录、共同生活证明等材料证实。
遗嘱优先: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则按遗嘱执行,排除法定继承规则。
总结:继子女的继承权核心在于扶养关系的实质形成,需结合具体行为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