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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私家调查;婚前买房共还贷离婚房子应该如何分
添加时间:2025-04-21   点击:33

一、婚前买房共还贷离婚房子应该如何分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相关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例如,婚前一方付首付10万,贷款40万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20万,房产增值20万。那么房产归付首付方,但要补偿对方(20+20)÷2=20万。总之,关键在于明确产权归属,并对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予以合理补偿。


二、婚前买房共还贷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咋分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需分情况。若一方婚前付首付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增值部分中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公式为:补偿数额=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房产增值率÷2,房产增值率=离婚时房产市场价值÷结婚时房产价值。


若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或一方名下,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增值部分,一般均等分割,但也会考虑出资比例等因素。


总之,需结合实际出资、产权登记等情况确定增值部分的分割。


三、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增值部分离婚咋分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增值部分,离婚分割需区分情况。


若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计算方式一般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总房款+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50%。


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