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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侦探社,离婚分什么财产和债务
添加时间:2025-05-25   点击:14

一、离婚分什么财产和债务


离婚时,财产分两类: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涵盖工资等报酬、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归一方的除外)。


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


债务方面,夫妻共同债务多为家庭生活、生产经营所负,如购房贷款。个人债务通常是婚前债务、擅自资助无抚养义务之人所负。离婚时,需依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公平分割处理财产和债务。


二、离婚时知识产权收益和债务咋分割


离婚时,知识产权收益和债务的分割方式有所不同。


对于知识产权收益,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原则一般是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而知识产权债务,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如为开发知识产权夫妻共同借款投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仅为一方为个人创作等产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三、离婚时财产债务分割有哪些法律依据


离婚时财产债务分割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例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


债务分割方面: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