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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私人调查,租赁房离婚如何分割房产
添加时间:2025-05-25   点击:14

一、租赁房离婚如何分割房产


1.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买的租赁房,证登一方名,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议,不成则法院依照顾子女等原则判。


2.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的租赁房,证登出资人子女名,视为只给子女的赠与,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3.双方父母出资买的租赁房,证登一方子女名,可认定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离婚时,协议不成,法院依照顾子女等原则判。


二、租赁房离婚时居住权法律上如何判定


租赁房离婚时居住权判定需综合多因素考量。


若该租赁房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承租权,婚后共同居住,离婚时另一方一般无权主张居住权,但若其无房居住且经济困难,法院可能基于照顾弱势方原则,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居住。


若租赁房是婚后双方共同承租,通常都享有居住权。离婚时,双方可协商由一方继续承租并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协商不成,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判决,比如考虑双方经济状况、抚养子女情况等。例如抚养子女一方可优先获得居住权。若夫妻双方单位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离婚时双方都可主张居住使用。


三、租赁房离婚时居住权归属法律如何判定


租赁房离婚时居住权归属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


若为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且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产权,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居住权,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居住权归属。


若为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未购买产权,根据相关规定,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双方均可承租。若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应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双方情况,按照照顾抚养子女一方、无过错方等原则判决。


若为婚后共同承租的房屋,双方都享有居住权,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实际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


当探讨租赁房离婚如何分割房产时,要知道这与普通房产分割有很大不同。租赁房的分割通常需考虑诸多因素,如租赁期限、双方居住情况等。一般情况下,若一方有稳定居住需求且长期居住于此,在分割时会予以适当考虑。而如果双方都有居住条件,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轮流居住等方式。要是对于租赁房离婚后的居住安排、权益保障等方面还有疑问,比如担心另一方干扰居住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