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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证贷款的离婚怎么处理
1.若贷款还没还清时:
双方可商量让一方接着承担还款任务,另一方给予一定补偿。若协商无果,法院一般会依据房屋实际价值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情况来作出判决。
2.关于房屋归属方面:
若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且同意通过竞价来获取,就由出价高的一方得到;要是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评估机构会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得到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补偿;倘若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那就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然后把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3.对于还没还清的贷款,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那方继续还,没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那方协助还款。
总之,离婚时房产证贷款的处理要综合各种因素,以此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房产证贷款离婚后债务在法律上如何划分
房产证贷款离婚后债务划分需分情况而定。
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贷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此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债务的承担方式,如约定一方承担部分或全部,但该约定通常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根据财产分割情况,判决双方按比例分担债务。
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以该房产贷款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此债务通常为个人债务,由产权登记一方承担。不过,若婚后另一方参与了还贷,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
三、房产证贷款离婚后债务归属如何判定
房产证贷款离婚后债务归属判定,需分情况讨论。
若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并办理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剩余未还贷款为产权登记方个人债务。
若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即便只登记一方名字,也属夫妻共同财产,相应贷款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通常共同承担。双方可协议分担债务,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若一方能证明该贷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且另一方不知情未追认,则可能认定为举债方个人债务。
当探讨房产证贷款的离婚怎么处理时,除了分割房产和承担贷款责任外,还有一些重要方面需留意。比如,在房产过户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税费问题,不同地区规定各异。还有,如果一方获得房产但无力独自偿还剩余贷款,另一方是否仍需承担一定的协助义务。另外,若房产存在增值部分,增值部分的分配原则也较为复杂。这些问题在离婚涉及房产证贷款时都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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