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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期间被告转移财产怎么办
如果在执行期间发现被告转移财产,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申请财产保全
1. 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这是为了防止被告进一步转移财产,确保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法院在审查后,如认为符合条件,会对被告的相关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
(二)追究法律责任
1. 提起撤销权诉讼。如果被告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其转移财产的行为。需要提供被告转移财产行为的证据,例如财产转让合同、转账记录等。
2. 被告的这种转移财产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通过调查核实,被告转移财产是为了逃避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需要由执行法院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处理。
执行期间被告转移财产怎么办
二、执行立案被告可以抗辩吗
(一)针对被执行人所享有的辩护权,根据其作用类型的不同,可以大致分为两种不同性质的抗辩权:首先是能够直接致使债权人请求权彻底消亡的抗辩权,我们通常称之为“消灭性抗辩权”;其次则是能够促使债权人请求权的生效期限得到延后,由原本立即生效变更为待定生效的抗辩权,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延期性抗辩权”。
(二)同样地,依据抗辩事由的作用性质,我们也可以将其划分为消灭性的抗辩事由以及延期性的抗辩事由。
所谓消灭性的抗辩权,是指被执行人在行使此类权利之后,能够使申请执行人的请求权完全或者部分地失去其法律效力的抗辩权。
而抗辩事由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常见情况:第一种是提存制度。
如果债权人没有合理的理由拒绝债务人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那么债务人有权将需要履行的标的物提交给相关的监管机构进行提存处理,此时,我们应该认为债务已经得到了实际履行,被执行人就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的理由来对抗申请执行人请求权的行使。
第二种是免除制度。
免除是导致债权关系消灭的一个重要原因,它属于一种单方行为,只要向债务人或者其代理人行使人表示出免除的意愿,就会立刻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
在这种法律事实存在的情况下,被执行人自然可以以之作为抗辩的理由来对抗申请执行人请求权的行使。
三、执行复议被驳回后还有什么程序
在实践操作中,倘若执行异议遭到驳回,那么执行异议人应当首先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请求;若经过复议后依然未能获得支持,则可进一步发起执行异议诉讼。
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经复议而直接发起执行异议诉讼。
当执行异议申请被驳回时,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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