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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婚外情调查;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认定标准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5-07-25   点击:22

一、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认定标准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企业的盈利等。


知识产权的收益,像著作权获得的版税等。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例如明确只给夫妻中一方的房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在认定时,关键看财产取得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情形。


二、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首先,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属共同债务。其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推定为共同债务。再者,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也认定为共同债务。


比如,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购买家庭房产、共同经营生意等,即便仅一方签字,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若一方私自举债用于赌博等个人不合理开支,通常不属于共同债务。认定时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遵循相关法律标准来准确判断是否为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


三、夫妻存续期间一方欠巨额债务离婚如何处理


首先需判断该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即使离婚,债权人仍可要求双方或任何一方偿还。


共同债务包括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等。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若认定为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担,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分担比例。若为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建议保留债务相关证据,以便准确判断债务性质及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