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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调查取证:家庭暴力和虐待的区别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4-11-18   点击:100

一、定义与性质

  •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造成肉体上、精神上的伤害行为。它不仅包括长期暴力行为以及长期虐待行为,也包括造成伤害和严重伤害的违法犯罪行为。家庭暴力研究的重点是对老人、妇女、儿童等家庭弱势人员的暴力。

  • 虐待:在法律上,特别是刑法中,虐待罪通常指的是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行为。虐待具有经常性和连续性的特点,表现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持续或连续的肉体摧残、精神折磨,致使被害人的身心遭受严重创伤。

二、行为特征

  • 家庭暴力:


    • 可以是一次性的行为,如一次性殴打或暴打。

    • 实施手段多样,包括殴打、罚跪、伤害甚至杀害,以暴力限制人身自由,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以暴力强迫对方从事性行为等。

    • 具有较强的家庭性和隐蔽性,由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特殊关系以及“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使得家庭暴力行为往往难以被外界知晓。

  • 虐待:


    • 具有连续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是多次、反复发生的行为。

    • 手段残忍,通常表现为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侮辱人格等。

    • 对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严重的、持续的伤害。

三、法律后果

  • 家庭暴力:虽然家庭暴力行为本身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但《刑法》并未设立专门的“实施家庭暴力罪”。家庭暴力的法律后果取决于其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后果,可能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 虐待:虐待行为在情节恶劣时构成虐待罪,是刑法明确规定的犯罪行为。虐待罪的成立要求虐待行为具有经常性和连续性,且对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虐待罪的处罚相对较重,且在某些情况下(如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即使被害人不提出控告,检察机关也应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