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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冷静期到了该怎么处理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在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30日为离婚冷静期后的领证期。若双方在领证期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任何一方在领证期内未到场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婚姻关系继续存续。若之后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
二、离婚冷静期60天怎么处理
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中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冷静期内双方都坚持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可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冷静期30天之后多久有效
离婚冷静期30天届满后,接下来还有30天的“离婚抉择期”。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这30天“离婚抉择期”内,如果双方能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才正式生效。若在此期间有任何一方反悔不去申请,那此次离婚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双方仍维持婚姻关系。
当面临离婚冷静期到了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时,首先要明确,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双方都坚定离婚,需按流程办理手续。但如果冷静期内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可撤回离婚申请。而要是一方不配合去申请离婚证,另一方可以采取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