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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侦探社;离婚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添加时间:2025-09-02   点击:8

一、离婚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1.离婚时赠与财产之分割,依具体情形而定。若赠与财产明确仅归一方,离婚时此财产仍归受赠方,不参与财产分割。


2.若未明确只归一方,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予以分割。分割时会考量财产来源、出资状况及双方对财产之贡献等因素,秉持公平原则进行划分。


3.譬如,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屋并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之赠与,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4.总之,离婚时赠与财产之分割,需依据具体赠与约定与实际情况来确定,以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二、离婚赠与财产分割时有无法律特殊规定


离婚赠与财产分割有特殊规定。若赠与明确只归一方,根据《民法典》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赠与合同写明只给夫或妻一方,该财产就属个人。


若赠与未明确归一方,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但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例如,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没明确赠与一方,该房产属夫妻共有。


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可主张赠与无效,要回财产。总之,离婚时赠与财产分割关键看赠与是否明确归属,以此界定是个人还是共同财产后再处理。


三、离婚赠与财产分割有哪些法律依据


离婚赠与财产分割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


若赠与明确是给夫妻一方的,根据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如果赠与未明确只归一方,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赠与房产,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